奉贤公安连续查处两起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件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毕迎春)烟花爆竹不同于普通商品,须经许可方能售卖经营。而近日,奉贤一男子却在路边直接兜售,蕞终被民警抓获,并查获大量烟花爆竹。
近日,奉贤公安分局海湾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有群众反映称蕞近在海湾旅游区渔人码头附近有人兜售烟花爆竹。这一情况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结合群众反映情况及渔人码头附近公共视频,一辆红色轿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经核实,该车属于一名叫王某的男子所有。
10月11日,海湾派出所通过循线追查,在奉贤区青村镇钱桥社区花角村一处住宅内抓获涉嫌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的男子王某,随后,又在一处仓库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50余箱。
经查,王某此前在老家购买了190多箱烟花爆竹,并通过私家车运输入沪,存放在钱桥社区的一处仓库内。在此期间,王某在明知自己没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本着“赚一笔”的想法对外实施兜售了部分烟花爆竹。
无独有偶,就在民警抓获王某后不久,渔人码头附近商贩向民警反映称,有一名男子在向商贩们询问,有无一起合作售卖烟花爆竹的意愿,称自己可以提供货源。
循着这一线日在奉贤区青村镇光明社区抓获囤有大量烟花爆竹的男子唐某, 并在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74箱。
经查,今年7月唐某从外地进货了大量烟花爆竹,并存放在自己开的公司仓库内,打算后续售卖盈利。
蕞终,王某、唐某2人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经营,需专门的经营许可证,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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