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蕞新『拆迁征地』公告发布!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2024年6月7日-2024年7月3日,奉贤官方发布了13则征收土地预公告、2则征地公告。
涉及南桥、庄行、四团、金汇等多个区域,涉及道路、住宅、绿地、教育科研、工业等用地类型。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41号
吕桥村7组、庄北1组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4〕50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吕桥村7组、庄北1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东至同安路,南至韩家村路,西至庄行学校初中部,北至庄北东路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42号
吕桥村6、7、10组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4〕54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吕桥村6、7、10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东至空地,南至规划四路,西至空地,北至庄北东路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43号
平南村3组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规划资源选预〔2024〕13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平南村3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浦东铁路与新四平公路交叉点西南角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44号
向阳村2、7组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自贸临港规划资源选预〔2022〕159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向阳村2、7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45号
长堤村穗轮4组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4〕55号,国家拟征收你村长堤村穗轮4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东至规划和庄路,南至规划步韵东路,西至吕浜,北至南亭公路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46号
吕桥村3组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4〕55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吕桥村3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东至规划和庄路,南至规划步韵东路,西至吕浜,北至南亭公路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47号
金星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4〕56号,国家拟征收你村继光10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东至金汇工业区13-10地块,南至金汇工业区13-01地块,西至金汇工业区13-01地块,北至金聚路。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48号
金星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4〕57号,国家拟征收你村继光10.13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东至规划聚贤公路,南至金汇工业区13-08地块,西至金汇工业区13-10地块,北至规划聚贤公路。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49号
东星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4〕59号,国家拟征收你村1.2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东至金闸公路,南至19-06地块,西至19-04地块,北至金发路。
二、用途: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公共绿地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50号
冯桥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规划资源化选预〔2024〕5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冯桥村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奉贤区柘林镇,东至楚华路,南至规划舜工路,西至规划项目用地,北至北河路(含)
二、用途:二类工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生产防护绿地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51号
海畔新村(原朱家、胡滨)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规划资源化选预〔2024〕5号,国家拟征收你村海畔新村(原朱家、胡滨)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奉贤区柘林镇,东至楚华路,南至规划舜工路,西至规划项目用地,北至北河路(含)
二、用途:二类工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生产防护绿地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52号
新强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4〕61号,国家拟征收你村金建4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东至金碧路,南至齐达路,西至34-01地块,北至齐茂路
二、用途: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公共绿地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53号
明星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4〕60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国光2.9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东至泰青港桥,南至建设用地,西至泰西路,北至建设用地
沪(奉)征地告〔2024〕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06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42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汇镇东至规划邺展路,南至汇鼎包装公司,西至05A-17地块,北至金发路
1、金汇镇东星村2组1969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947.6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742.73平方米。
2、金汇镇东星村3组433.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3.0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0.8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0124.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290.7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833.5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征地事务管理所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沪(奉)征地告〔2024〕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06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43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南桥镇,东至南亭公路,南至地块,西至五星中心路,北至地块
1、南桥镇江海村五星8组2.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南桥镇江海村秀南12组1738.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93.20平方米、建设用地145.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南桥镇江海村秀南13组285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51.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南桥镇江海村秀南3组636.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36.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228.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83.40平方米、建设用地145.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