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工业区
作为茂名市实现“世 界级石化基地”战略目标的承接载体,园区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依托茂名雄厚的石化产业优势和良好的临港条件,发展石化产业后加工。以(茂名)石化工业区为基础规划建设的茂名省级石化特色高新园区(4.52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和石化装备工业等高新技术产业。
目前,园区按照“一区多园”的模式和循环经济理念,重新修编《茂名石化工业区总体规划》,建设完善石化下游产业链园区、产业转移示范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区四个功能区,着力建成省级乃至国家 级的循环经济工业区。园区首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00公顷,目前已开发面积为415公顷。园区内基础设施完备,园区外交通运输发达,已吸引一大批石化企业入园投资。园区已建成项目19个,总投资246亿元;在建项目9个,总投资16.8亿元;正在与珠三角及国内外知名的石化中下游企业商谈的投资项目35个,总投资174亿元。
园区目前正依托国内蕞大的炼化一体化企业中石化茂名分公司2000万吨/年炼油、100万吨/年乙烯发展石化下游产业链项目,大量化工原料供应可靠,各种物料交换十分便利,完全实现隔墙销售,共享供热、管廊、环保、消防等公用工程设施。园区已初步形成3大基地、7大石化产业链,即以鲁化、华粤公司为龙头的碳五、碳九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基地,以奥克、实华公司为龙头的碳四、芳烃、环氧乙烷精深加工基地,以众和公司为龙头的精细化工和塑料加工产业基地。产业规模、技术档次、建设效益居广东省石化园区前列。
茂名石化工业区先后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学规划院、中石化咨询公司进行总体规划,聘请国际知名的新加坡裕廊国际进行整体优化。目前,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在积极编制当中,初步安排新增规划面积22平方公里。
园区产业规划近期按2550万吨/年炼油和100万吨/年乙烯进行产业链规划,拟进口甲醇制乙烯、丙烯解决原料需求;二期以4000万吨/年炼油和200万吨/年乙烯进行产业规划。
园区遵循分期实施、重点突破、滚动发展的规划理念,按照国际、国内石化园区的成功模式,秉承建设项目一体化、公用辅助工程一体化、物流传输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五个一体化”的开发模式,进行园区的规划和建设。
第 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鼓励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办企业,是指本办法实施后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且税收缴入茂名市市级财政的企业。
在茂名石化工业园区新办企业的,茂名石化工业区管委办负责公共“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和平整土地)建设。供水、供电、电信部门负责将管网线铺设到工厂用地边缘(企业专用管线除外),优先安装水、电和通讯设施。鼓励集体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通过出租的方式提供建设用地给新办企业。
㈡我市财政供养的在职人员,被新办企业聘用为管理层人员的,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代理服务,免收三年人事代理费。
㈢新办企业一年内需要培训劳动用工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免费协助。
㈣政府积极帮助新办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定期举办人才招聘会,为新办企业招聘员工提供服务;对新办企业急需的科技人员,人事、劳动、公安部门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㈠提供“一条龙”代办服务。新办企业的设立,实行代办制和并联审批制度,由市投资服务中心负责为企业协调办理投资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安评、消防、发证、登记和年审等业务,做到程序简化,手续方便。审批部门做到随到随办,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律及政策要求的,有关部门在投资服务中心规定的期限内办完本部门审批手续。
㈡提供“特事特办”服务。对重点新办企业实行“特事特办”。由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现场审批,及时解决问题。
㈢提供“一个口”收费服务。新办企业需缴交的有关费用,在市投资服务中心内银行窗口缴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新办企业收费。
㈣提供“保姆式”跟踪服务。市各有关部门按自身工作职能,制定并公布优质服务措施,为新办企业的政策咨询、初步选址、项目谈判等前期工作以及从项目筹建到建成投产后企业的生产提供全程跟踪服务。投资审批督察办公室公开投诉电话和其它联系办法,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及时处理企业投诉;对企业关于行政失当的投诉,查证属实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限期改正。
㈤全天候服务。市投资服务中心开通企业服务专线电话,为新办企业提供全天候服务,做到有呼必应,竭尽所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排忧解难,让企业满意。
㈥新办企业因业务需要派遣管理及技术人员赴港澳及出国考察学习的,外事侨务和公安签证部门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优先办理证照。
㈦禁止强制服务。任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强制新办企业接受指定的经营服务、购买指定的商品;严禁各行政职能部门把行政职能转移给下属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或其他团体,变相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乱收费。
㈧禁止行业垄断。凡涉及消防、技改、供电、供水、环保、卫生、防雷、防蚁、地质等需审批或验收的工程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及安装设备、商品购置,一律由新办企业按相关规定自主选择符合技术标准的商品和服务,任何部门不得指定设计、施工、安装等服务机构,禁止行业垄断。
第十一条新办企业经国家、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为优惠的扶持。
第十二条新办企业要求兑现本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的,向市招商办提出申请。市招商办接到申请后,通知项目立项审批(核)部门,由项目立项审批(核)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市招商办予以协调。对符合优惠条件的新办企业,项目立项审批(核)部门出具确认文件,有关部门根据确认文件兑现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新办企业,从污染发生之日起,即停止适用本办法,并追回已减免的费用和财政奖励。
第十四条市招商办、市监察局、市外经贸局、市物价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投资服务中心、市法制局等部门要恪尽职守,加强监督。对影响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敷衍塞责、服务态度恶劣的单位及工作人员,由市监察局牵头查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投资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所有减免费用等优惠均只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实行,五年后优惠办法另行制定。此前市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近年来,园区建设投入资金共9.4亿元,其中投入园区基础建设资金1.85亿元。
供电:园区已建成110KV变电站,供电线千瓦时,能保证入园企业的用电需要。
通讯: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单位均已在园区内布设网线和相关设备。
供水:园区供水由市自来水公司输水管道及乙烯厂工业用水管道引水供给,供水能力6,000吨/日,可满足企业的用水需求。
污水处理:园区是全省唯 一拥有建成大型污水处理厂并深海排放的工业园。建成雨污分流处理系统,排水和中水回用系统。园区内的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500t/h)处理达标后排海。区内排洪明渠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管廊:园区北片依托乙烯厂的原料及公用工程管廊一期、二期已建成。
消防设施:园区是全省唯 一配备专业消防队的产业转移园,由移动式高压消防灭火设施和低压消防供水系统共同组成完备的消防体系。
加油站:园区内建有2座加油站,可为园区内外车辆提供各种汽油,柴油,润滑油等产品。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乐业安居齐步走 产城融合活力足
新疆电子商务协会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正式揭牌
济南高新区目前已汇聚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相关企业4000余家
北京南中轴新添未来食品特色产业园
汉尔姆助力“阿里巴巴京、杭两地新总部园区”,构建多元、包容、共融的办公新空间
兰州新区中川北站物流园荣登全省物流园区榜首
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备更新“以智提质”
石家庄高新区诞生2024年石家庄市首家IPO获批企业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